兒童是玩具的主要消費群體,不合格的玩具會危害兒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國是玩具生產和出口大國,對玩具產品 質量安全高度重視,一直在密切跟蹤國際標準和美國、歐盟等國家和地區的相關法規動態,不斷完善我國玩具產品標準, 以及檢測、認證、監督抽查等監管制度,嚴把玩具產品質量安全關。PMCC有關ICTI驗廠咨詢的專家現重點解讀一下我國玩具標準與國際標準、歐美標準有何不同,方便玩具出口企業適應國際要求。
由于各國發展不同,產品技術法規和標準并沒有全球一體化,各國根據自身國家情況制訂不同產品技術法規和標準,因此 ,企業生產加工出口的產品進入不同國家市場必須符合不同市場國家技術法規和標準的要求,這是進入國際市場最基本條件。
我國目前執行的玩具標準《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范》是強制性國家標準,其機 械物理性能、燃燒性能、可遷移化學元素(主要包括可溶性重金屬)等所有技術要求與國際標準ISO 8124《玩具安全》的 規定是完全一致的。
(一)我國標準與國際標準、歐美標準中關于可遷移化學元素限值的比較。目前,我國玩具標準與現行的ISO國際標準、 歐美標準在有害元素可遷移限量上的技術指標是等同的(見下表).
歐盟2008年底對玩具指令進行了修訂,有害元素的限制由8種增加到19種,新增了鋁、硼、鈷、銅、錳、鎳、錫、鍶和鋅 等11種遷移元素。新指令明確規定對這19種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要到2013年7月20日才執行,而且歐盟尚無這些新增有害 元素的檢測方法標準。
美國2008年8月14日生效的《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對兒童用品中所有可觸及的材料和油漆提出了新的嚴格的鉛總 量限制。但由于技術上的原因,美國最近又發了一個新的文件規定:原定于2011年8月14日執行的總鉛限值暫不實施。
針對歐盟和美國有關玩具中有害元素的新規定,我國目前正在積極跟蹤研究,并將適時完善我國的玩具相關標準。
我國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歐美標準關于可遷移化學元素限值的比較
(二)我國標準與國際標準、歐美標準中關于鄰苯二甲酸酯限值的比較。
雖然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制定的有關國際標準未對鄰苯二甲酸酯進行限制,但為確保嬰幼兒的安全,我國在即將頒布 實施的嬰兒奶嘴(安撫奶嘴)安全標準中,已經對上述6類鄰苯二甲酸酯的限量值進行了規定,其限量值與歐盟相同。另 外,我國正在制修定的其他有關嬰幼兒的玩具標準,如《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范》《嬰幼兒泳池套裝安全要求》等,也將 對鄰苯二甲酸酯的限量進行規定。同時,我國還制定和實施了鄰苯二甲酸酯的檢測方法標準。
歐盟規定:適用于14歲以下的兒童玩具,3種低分子量的鄰苯二甲酸酯總含量不得超過0.1%;適用于3歲以下的兒童玩 具和所有與口接觸的玩具,3種高分子量的鄰苯二甲酸酯總含量也不得超過0.1%.美國規定:適用于12歲以下的兒童玩具 ,3種低分子量的鄰苯二甲酸酯含量分別不得超過0.1%,但對另外3種高分子量的鄰苯二甲酸酯僅作出了臨時性規定,并提 出還要進一步進行安全性評估。目前美國也沒有強制要求生產商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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